這陣子,其實應該是說有好一陣子了,辦公室有一些人,好熱衷聯誼這件事,我指的當然是單身女性;
介於28歲-35歲之間,成天窩辦公室的OL,多出去拓展生活圈、製造機會是好的,但我覺得某些人的目的是可疑的。

一般來說,希望可以在場合中,藉由第一次的局找到初步談的來、長相也不討厭的人而後慢慢發展,這樣子的人,多半是寧缺勿濫,真的有在挑,有在認真想改變現狀,而非阿貓阿狗都能輕易靠近,仍是維持自我質感的那一種。

但偏偏也是有一種人,可能單身久了,經由一次次的局,失去的自信全都又找了回來,不斷的被吹捧,腦中充滿身邊總是有數不完異性圍繞的假象,自我感覺極度良好,也覺得大家都愛他,並且迫不及待的、極盡可能的、有意無意的散發這些"畫面",『老娘可是很有身價的!很多人愛的!』,隔天到辦公室,大家關心的詢問,極熱絡的,(其實真正CARE你幸福的又有幾個),我想八成也是看笑話、等八卦的居多吧!

渴,也得有個限度,
如果總是讓大家對你的印象停留在:你真的好渴,你好缺,超需要男朋友,並且你的生活充滿著男人、多采多姿,久了,大家只會覺得maybe你根本就是一個不懂得保護自己的女人,看起來是好受歡迎,有面子卻沒裡子,時常在夜深人靜時深深感受到一個人無法承受的孤寂;是自己帶給自己的。

嘴巴總嚷嚷好孤單,盡可能的主動約人,亦或是相當樂意被約、製造機會的人,有時候真讓我覺得可悲,就那麼著急的想把自己銷出去,拋下女性的矜持,應有的應對舉止,不好意思,真的很"隨便";或許應該要試的,不是一個個男人,而是自己的個性吧!男人也不是笨蛋,看著一張張你和第一次見面的陌生男子即能親蜜合照的相片,動不動就醉倒的影像,誰又願意把你變成身邊緊握不放的那一位,更或許,在你這麼樣強力推銷自己後,仍業績掛零時,你應該更要反省自己的個性,為何如此不討人喜愛。

有時,懂得享受孤單,未必不是件好事,
有伴的日子會如此長,更應該好好把握能完全擁有自我的時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azy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