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聞話題除了選舉外 終於有個新的
那就是我們偉大的法務部長說他任內絕不執行死刑

在某個新聞片段裡
他有提到他為何不支持死刑的原因

他說:因為裁定的是人 不是神

我真的好想問他 是在自打嘴巴嗎

今天 法律也是人制定出來的
所有的社會道德觀也是人類長久以來的生存行為所發展出來的
神的存在充其量只是人們精神上的寄託
當然不可能成為法律事件的依據
更何況 法律 不就是實事求是

面對死刑這樣重大的判決
我想不會有任何法官檢察官會開玩笑
他不執行死刑 等於不承認他底下的人面對法律事件所做的最後處置

那麼 社會秩序瓦解
被叛死刑的人 不必工作 反而每天可以吃的飽飽
人民辛苦納稅錢 一部份是在養作奸犯科的廢物

甚至我認為 坐牢的人 根本就應該繳錢
善良百姓每個月微薄的薪水要支出柴米油鹽各項開銷
沒道理壞人不用


總之
被叛死刑的人 犯罪行為明確的人
就沒有人權可言

那麼受害者的人權在哪
人民生活安全最基本的保障又在哪

如果今天受傷害的 是部長本人的親屬
??她可以有同理心嗎

身為法務部長 發言令人不解
社會上不正常的人一堆就算了 連官也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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